第九十二章 他很寂寞-《赤心巡天无错字精校版》


    第(1/3)页

      吴病已真是好严酷的法家大宗师!

      真个是心坚如铁!

      姜望在一旁,只看得暗暗心惊。

      在吴病已这样的人面前,什么关系、什么人脉、什么背景、什么情感,全都无用。

      他只循他的法,好像完全不存在"利弊"这样的权衡,也没有"同情"这样的感受。

      今日之血河宗,直君已死,最强的真人彭崇简重伤,且全都是在镇压祸水的过程中导致如此。

      任是谁来,也该对这样的血河宗稍加垂怜。

      一个尚能撑住的血河宗,对镇压祸水也是有利的。

      下了胥明松,连胥明松想要死在祸水的请求都不肯满足。更有甚者,他这次要把胥明松带去天刑崖,而不是当场刑杀,摆明了是还有后续的调查。

      若是真个有什么别的问题被查出来,以吴病已的行事风格而言,

      刑一人,还真是不可。

      此刻寇雪蛟虽然心中深恨,但又能如何?手中三干红尘剑,根本挡不住吴病已一合。别说是她了,就算霍士及复生又如何?当年景国皇室子弟入魔桉,三刑宫可是直接去天京城拿人,领头的正是这位吴宗师!福得斗厄统帅于阙当场刑杀那名景国皇族,以示景律自为也,

      虽然说三刑宫没能把景国的皇室子弟带去天刑崖,但也全程监督了景国镜世台的审理。而今日之血河宗,又如何能与景国相较?

      在场的血河宗门人,莫不感到愤怒和屈辱。此外是更深的无力。

      于这种悲哀的氛围里,响起了一个嘶声一—"可以!"

      众人循声看去,却是躺在血舟之中的彭崇简,不知何时已是醒了过来。扶着血舟边沿,正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。

      他的徒弟俞孝臣急忙赶过去,正要搀他,却被他一手推开。

      在身形魁梧的俞孝臣旁边,他显得很单薄。

      本是儒雅的面相,在伤重的此刻,更是显得虚弱。

      但是当他站在那里,就陡然有了一种无形的力量,撑起了血河宗一众门人的嵴梁。

      他定定地看着吴病已,如此说道∶"吴宗师秉公执法,血河宗没有意见!"

      太嶷山虽然碎灭,但是在这个人身上,姜望却感受到了一种巍峨。

      哪怕是出身齐国的真君阮泅,眼神里也有一丝欣赏的情绪。

      而面对着这样的搬山真人彭崇简。

      吴病已依然只是道∶

      "血河宗可以有意见。胥明松一桉,矩地宫将予公审。血河宗若是有不理解、不认可的地方,也不妨来天刑崖讨论。天下任何人对此桉有意见,都可以来天刑崖。法可议,不可移。"

      他的表情始终是严肃的,情绪也冷静到近乎冷酷。

      面对寇雪蛟和面对彭崇简并无不同。

      他执他的法,行他的道。

      无论你是贪生怕死,抑或视死如归,或者狡诈,或者奸猾,或者壮烈,或者仁爱…全都不会影响到他。

      ‘

      与彭崇简说完这句话,他便一扯手中锁链,将胥明松提在手中,目光巡视一圈,便算是最后的询问。若无人有意见,他便要带着犯人离开了。

      姜望忍不住开口道∶

      "吴真君稍待!

      众皆侧目,不知他拦下这位严酷的大宗师是想做什么。

      司玉安更是挑了挑眉。这小子难道以为他大齐武安侯的身份,能够在吴病已面前说得上话?

      吴病已回过头来,看向姜望。姜望诚恳地行了一礼∶

      "感谢真君先前在孽海的回护。"

      吴病已没有说话,那严肃的眼眸彷佛在告戒姜望——少说废话。

      姜望顿了顿,还是说道∶

      "晚辈有个疑问想问很久了,因您在忙正事,不敢插嘴·…您这次带来孽海的许希名许兄,怎的不见了?您没有带他出来吗?还是说,已经先将他送回了天刑崖?

      吴病已沉默了片刻∶

      "你见过他?"

      姜望一时间只觉浑身血肉都有些僵硬了,勉强说道∶

      "在孽海中,我们一直在一起杀恶观,还聊了很久。

      吴病已深深地看了他一眼∶许希名已经死了很久了。"

      但只此一句,其余什么话也没有再说。

      他的脸上也看不出任何严肃之外的表情。

      只是握紧了手中名为法无二门的纯白锁链,抬步一转,便已带着胥明松消失在这里。

      姜望愣愣地站在原地,瞬间嵴背发凉!

      如果说许希名已经死了很久,那个与他一起作战,一起交流的许希名,又是谁人?

      如果说是自己修为不足,为恶观所扰。为何连同行的几位真君也都无所察觉!?

      须知离开孽海最后时刻,许希名甚制是站在红尘之门的范围里,与他说了一句话,彼刻司玉安就在旁边!

      姜望和吴病已的这番对话虽然简短,但无疑是让人细思极恐,心惊肉跳的。
    第(1/3)页